实验室科研道德与纪律守则 (2019年5月修订)
来源:安徽医科大学皮肤病研究所发布时间:2019/06/25浏览次数:3595 次

一、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树立共同理想,一切为社会和人民服务;

二、 发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科研态度,在科研工作中坚持“求真、求精、求新”,努力攀登医学高峰;

三、 要大力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方针,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

四、 尊重他人的劳动和权益,凡引用他人的论著、观点或数据等时,必须注明出处;

五、 发表论文的作者及申报成果的参加者必须是确有贡献者,署名排序必须征得署名人同意,每位作者须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六、 禁止论文一稿多投。

七、 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及科研成果须遵守国家及科研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的有关规定,在科研合作中尊重合作各方的权益;

八、 在学术交流或科技协作活动中,应保守科研信息和科研机密;

九、 坚持诚实守信,力戒浮躁、杜绝虚假,不得谎报学历、学位,不得伪造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守合同、重质量、讲信誉;

十、 对外宣传科技项目、科技成果时,应客观公正,不得故意夸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受委托对他人成果进行介绍评价时,应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的基础上,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力求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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